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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毓偉|多管齊下推動 守護兒童福祉

  • miayu3
  • 8月25日
  • 讀畢需時 3 分鐘

文:梁毓偉

兒童是較為脆弱和易受傷害,我們需要用心保護。早前社會福利署提供的保護兒童相關統計資料顯示,近年新增虐兒個案每年都有逾千宗,增長數字未見下降趨勢,更駭人的是當中過半數施虐者是他們的父母或家人。面對這樣嚴重問題,及早確保識別並干預懷疑虐兒個案,以達致保護兒童的理想目標,並落實《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》的宗旨,筆者認為社會各界責無旁貸。

回想起2018年一宗震驚全港的5歲女童陳瑞臨(臨臨)在家中遭親父及繼母長期虐待至死,被稱為「香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虐兒案」,當中受害女童的學校曾發現女童身體有多處損傷,但並沒有通報,結果釀成如此慘劇,實在令人痛心。社會上一直有訴求,希望設立強制舉報機制,以便杜絕此類案件再次發生。早前立法會通過的《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》,無疑在保護兒童權益和生命安全的里程中向前跨越了重要的一步。強制舉報機制設立的目的,是希望經常接觸兒童的專業人士提高警覺,並憑藉他們專業判斷作最前線把關,令支援單位可及早介入,減少虐兒情況惡化落去。然而在立法過程中,立法會其中一個關注點是強制舉報機制如何取得平衡,當中包括兒童獲得適當的保護之外,亦要關顧專業人員的專業判斷,並盡可能減低他們因強制舉報而構成額外的壓力,甚至誤墮法網。至於行政方面,我們亦關注若果出現大量重複舉報,將對部門承受能力及調查個案時間的影響等。

誠如不少專業人員指出,虐兒個案涉及很多複雜的家庭問題,亦會有不同的場景出現,尤其當施虐者是兒童的親人、又或涉及性暴力個案,專業人員的臨場判斷及舉報行為都會對兒童構成影響。因此,強制舉報機制不只設有一年半的過渡期,同時亦會制訂《強制舉報者指南》作為實務指引,列明不同專業人員在各項情況下的處理準則。同一時間,當局亦會加強對專業人員的培訓,令他們熟習舉報機制流程,並且增撥人手和資源,以即時照顧受虐兒童的需要。

除此之外,為了加強專業人員對強制舉報機制的信心以及協助,當局在條例審議的最後階段亦作出修正,包括引入兩級制刑罰制度、增加豁免舉報和免責辯護條款等。誠如政府官員指出,專業人員是政府保護兒童的重要夥伴,強制舉報機制正是政府與業界一同為兒童編織全面而有效的保護網,令施虐者的虐兒行為更易被揭發。

沒有人希望虐兒悲劇不斷重演。儘管現時推出舉報機制這樣關鍵的模式,提醒專業人員多留意、早通報。然而筆者認為這只是保護兒童的最後一道防線,更重要的是要做到防患於未然,阻止潛在施虐者在兒童身邊出現。此方面不獨是關乎兒童照顧,同時也涉及更廣泛的家長教育,以至對有問題家庭的協助。所謂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」,要令成年人不將自身情緒及困難轉到兒童身上發洩,社會各界就要在家庭服務和支援上多作配合,並透過宣傳正向家庭價值,喚起社會公眾的惻隱之心,深化保障兒童安全及權益的公共意識。相信只有多管齊下推動守護兒童的風氣,香港兒童的福祉才能確保,屆時虐兒問題亦會減少、杜絕。

作者為立法會議員、青年發展委員會副主席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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